周易禅解TXT下载 释智旭 象曰,无咎 在线下载无广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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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禅解

作品字数:约11.5万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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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19-07-31T07:32:31

《周易禅解》在线阅读

《周易禅解》第11部分

(坤下 巽上)

观。盥而不荐。有孚颙若。

约世。则以德临民。为民之所瞻仰。约佛法。则正化利物。举世之所归凭。约观心。则修断。必假妙观也。但使吾之精神意志。常如盥而不荐之时。则世法佛法。自利利他。皆有孚而颙然可尊仰矣。

彖曰。大观在上。顺而巽。中正以观天下。观。盥而不荐。有孚颙若。下观而化也。观天之神而四时不忒。圣人以神。而天下矣。

阳刚在上。示天下以中正之德。顺而不逆。巽而不忤。故如祭之盥手未荐物时。孚诚积于中。而形于外。不言而人自喻之也。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。天何言哉。四时行焉。不可测知。故名神。圣人设为纲常礼乐之。民皆由之。而莫知其所以然。独非神乎哉。神者。诚也。诚者。孚也。孚者。人之心也。人心本顺本巽本中本正。以心印心。所以不假荐物而自矣。

佛法释。大观者。绝待妙观也。在上者。高超九界也。顺者。不与相违也。巽者。遍于九界一切诸法也。中者。不堕生涅槃二边也。正者。双照二谛。无减缺也。以观天下者。十界所朝宗也。世法则臣民为下。佛法则九界为下。观心则一切助法门等为下。天之神即是德。有常乐我净四德而不忒。以神。即为称。故十界同归也。

象曰。风行地上。观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

佛法释者。古佛省四土之方。观十界之民。设八之网以罗之。如风行地上。无不周遍也。

初六。童观。小人无咎。君子吝。象曰。初六童观。小人也。

捞邹居下。不能远观。故如童之无知也。小人如童。则不为恶。君子如童。则无以治国平天下矣。

六二。窥观。利女贞。象曰。窥观女贞。亦可丑也。

顺中正以应九五。女之正位乎内。从内而观者也。士则丑矣。

六三。观我生退。象曰。观我生退。未失也。

以行。退以修。能观我生。则退咸不失

六四。观国之光。利用宾于王。象曰。观国之光。尚宾也。而得正。密迩圣君。无忝宾师之任矣。

九五。观我生。君子无咎。象曰。观我生。观民也。

修己以敬。万方有罪。罪在朕躬。此君子之也。

上九。观其生。君子无咎。象曰。观其生。志未平也。

处师保之位。天下谁不观之。非君子能无咎乎。既为天下人所观。则其为观于天下之心。亦自不能稍懈。故志未平。

约佛法释六爻者。初是外。为童观。有慧故。二是凡夫。为窥观。耽味禅故。三是藏之机。为事度。退为二乘。四是通大乘初门。可以接入别圆。故利用宾于王。五是圆之机。故观我即是观民。所谓心佛众生三无差别。上是别之机。以中出二谛外。真如高居果头。不达平等法。故志未平。又约观心释六爻者。初是理即。如童无所知。二是名字即。如女无实慧。三是观行即。但观自心。四是相似即。邻于真位。五是分证即。自利利他。六是究竟即。不取涅槃。遍观法界众生。示现病行。及婴儿行。

☆、第5章

上经之四 (震下

离上)

噬嗑。亨。利用狱。

约世。则大观在上。万国朝宗。有不顺者。噬而嗑之。舜伐有苗。禹戮防风之类是也。约佛法。则僧光显之时。有犯戒者治之。约观心。则妙观现。随其所发烦恼业病魔禅慢见等境。即以妙观治之。皆所谓亨而利用狱也。

彖曰。颐中有物。曰噬嗑。噬嗑而亨。刚分。而明。雷电而章。得中而上行。虽不当位。利用狱也。

以正法养天下。佛法以正养僧伽。观心以妙慧养法。皆颐之象也。顽民梗化而须治。比丘破戒而须治。止观境发而须观。皆有物之象也。刚分。则定慧平等。而明。则振作而智照不昏。雷电而章。则说默互资。雷如说法。电如入定放光也。二五皆。故得中。即中妙定也。上行者。震有奋发之象。离有丽天之象。虽不当位者。六五以居阳。如未入菩萨正位之象。然观行中定慧得所。故于所发之境。善用不思议观以治之也。

象曰。雷电噬嗑。先王以明罚敕法。

明罚即所以敕法。如破境即所以显德也。

初九。屦校灭趾。无咎。象曰。屦校灭趾。不行也。

夫噬嗑者。不论世法佛法。自噬噬他。皆须制之于早。不可酿至于。又须得刚克克之宜。不可重失准。今初九在卦之下。其过未。以阳居阳。又得其正。故但如屦校灭趾。即能惩恶不行而无咎也。灭趾。谓校掩其趾。

六二。噬肤灭鼻。无咎。象曰。噬肤灭鼻。乘刚也。

捞邹中正。其过易改。故如噬肤。下乘初九之刚。故如灭鼻。灭鼻。谓肤掩其鼻。

六三。噬腊。遇毒。小吝。无咎。象曰。遇毒。位不当也。

在下之上。过渐矣。以居阳。又有慧。如毒。吝可知也。然当噬嗑之时。决不至于怙终。故得无咎。

九四。噬乾胏。得金矢。利艰贞。吉。象曰。利艰贞吉。未光也。

田猎嚼寿。矢锋入骨而未拔出。今噬乾胏时。方乃得之。亦可畏矣。此喻积过已久也。然刚而不过。必能自克。故利于艰贞则吉。

六五。噬乾。得黄金。贞厉。无咎。象曰。贞厉无咎。得当也。

虽如。而过成已久。如已乾矣。赖有中德可贵。如得黄金。守此中德之贞。兢兢惕厉。庶可复于无过耳。

上九。何校灭耳。凶。象曰。何校灭耳。聪不明也。

过恶既盈。不可复救。如荷厚枷。掩灭其耳。盖由聪听不明。不知悔过迁善以至此也。

观心释者。初九境界一发。即以正慧治之。如灭趾而令其不行。六二境发未。即以正定治之。所噬虽不坚。未免打失巴鼻。六三境发渐甚。定慧又不纯正。未免为境扰。但不至于堕落。九四境发杂善恶。定慧亦不纯正。纵得小小法利。未证法。六五纯发善境。所得法利亦大。然犹未入正位。仍须贞厉乃得无咎。上九境发极。似有定慧。实则不中不正。反取事而作圣解。永堕无闻之祸也。

(离下 艮上)

贲。亨。小利有攸往。

约世。则所噬既嗑之。偃武修文。约佛法。则治罚恶僧之。增设规约。约观心。则境发观成之。定慧庄严。凡此皆亨也。然世法佛法。当此之时。皆不必大有作为。但须小加整饬而已。

彖曰。贲。亨。来而文刚。故亨。分刚上而文。故小利有攸往。天文也。文明以止。人文也。观乎天文以察时。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。

贲则必亨。以其下卦本乾。而六二以来文之。则是质有其文。亦是慧有其定。故亨也。上卦本坤。而上九分刚以文之。则是文有其质。亦是定有其慧。故小利有攸往也。文质互资。定慧相济。德固然。非属强设。名为天文。其有定之慧而常照。为文明。其有慧之定。照而常。为止。是谓以修喝邢。名为人文。德则造十界。故观之可察时。修德则十界全归一心。故观之可化成天下。

象曰。山下有火。贲。君子以明庶政。无敢折狱。

贲非折狱之时也。庶政苟明。则可以使民无讼矣。佛法释者。山下有火。外止内明。故于三千相之庶政。一一明之。了知一切法正一切法。终不妄于其中判断一是一非。而生取舍情见。如无敢折狱也。

初九。贲其趾。舍车而徒。象曰。舍车而徒。义弗乘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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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禅解

周易禅解

作者:释智旭 类型:言情小说 完结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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